为进一步加强PA集团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着力提升学习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(中办发〔2017〕9 号),以及《中共PA集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(南华校发〔2018〕74 号)和《PA集团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(南华校发〔2018〕87号)特补充本规定。
一、PA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PA集团所属副处级以上干部组成,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吸收有关人员参加。
二、个人自学应根据PA集团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,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,PA集团QQ群将不定期提供部分学习资料。个人应整理好个人学习档案,包括中心发言材料、学习点评材料、学习笔记、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,以及年度学习总结等。
三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需本人签到;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需事先向PA集团请假(填写请假条,经PA集团书记签字盖章后交PA集团)。缺勤的个人应补学相关内容并提交心得体会1篇。PA集团将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,出勤情况将与个人和个人所属PA集团的考核挂钩。
四、集体学习后,个人应及时向PA集团报送中心发言材料、学习点评材料、心得体会、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