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PA集团推进基层PA集团“五化”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南华组[2018]44号文件)的通知,经各PA集团申报,PA集团PA集团委员集体研究后决定,拟推荐党政办PA集团申报PA集团“五化”建设示范点。
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2019年3月4日12时前,以电话形式向PA集团党建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8578107
联系人: 殷宇红
PA集团PA集团
2019年2月28日
上一条:PA集团关于开展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做好机关各职能部门2018年度处级领导班子集中述职工作的补充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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